第七十六章 我还是第一次发现,你们村子竟然有这么多人!(1 / 2)

每个人都有喜欢吃的东西,就像是农村出身的,虽然现在生活好了,不至于缺肉少盐,但依旧是无肉不欢。 可姚亮这些人不同,身居高位,什么燕鲍翅吃的已经不想吃了,所以做得好的野菜,反而香甜可口。 一盘子苜蓿,就这样被几人吃了个底朝天,要知道,这还没上热菜呢。 同桌的老人家看到这一幕,笑了笑道:“看起来都是城里人吧!” “哪什么城里人,都是一家人!” “嘿,这话我爱听!” “你们来的不是时候啊,每年二月到五月,是吃野菜的时候,苜蓿,槐花,辣辣菜,五爪子,猪毛菜,香椿……” 老人家一连说了很多野菜的名字,又道:“早些年是没饭吃才吃这些,现在是肉吃多了改换胃口,每年香椿上市的时候,市里一斤那个贵啊,这尤其是五爪子,一斤近五十块钱了,比肉贵多了!” “是啊,现在生活好了!” 这一桌都是年龄大点的,而且人老成精,姚亮这一群人明显不是一般人,所以其他人也没和他们抢苜蓿。 很快,热菜开始上了。 第一道红烧鲤鱼,香气自头顶而来,端盘子的年轻人脸上带着笑容,勐地吸热气。 鲤鱼不大,也不小,红色汤汁淹了半边身子,香气经过上面撒的香菜和葱花,更为诱人。 大家都一起动快子了,每个人夹了一小片。 韩玉吹了吹热气,然后一口吃了。 咸鲜口味,第一味道就是葱香,再是红烧的味道,鱼肉软嫩,汁浓味美。 “好味道啊!” 又连忙夹起了一块松蘑,松蘑吸收了鱼肉和汤汁的,变得饱满圆润,一口下气,汁水四溅,又带着鲤鱼的肥嫩鲜美。 虽然年龄大了,但动快子的速度可是一点也不慢,很快一只鲤鱼就被吃了个干干净净。 甚至于鱼头也被嗦了,那馋的直接将汤汁一点点蘸了。 “怎么样,没哄你们吧!” 韩玉点点头:“味道的确很好,关键是这种场合,这种条件!” 按照寻常人的想法,五星级酒店后厨什么都有,你做出来的味道要是不好,岂不是浪费? 但这只是农村的烧席啊,不仅做饭的环境简陋,工具也不似酒店那般齐全,如果做出来只是简单的果腹事物,大家也不会失望。 可现在,人家在简陋的工作环境,用简单的食材,做出了如此美味珍馐,那些执着于台面,菜刀,食材的所谓大厨,不丢脸吗? “嘿,还早呢,这才第一道!” 正说话间,后面的菜陆陆续续上了。 香孤松干红烧肉、蚝油豆腐、八宝大虾、鹰嘴豆炖猪蹄、锅包肉,清炒四季豆…… 一道道菜,单单从表象看,就已经让人口水直流。 尤当姚亮吃了一口香孤松干红烧肉,顿时眯起了眼睛,露出了幸福笑容。 “果然……红烧肉怎么吃都不腻!” “是啊,不过这次竟然不是土豆红烧肉!” “香孤也好吃啊,简直神了,他到底是怎么把香孤变成肉的味道的!” 香孤吸汁,但香孤不比土豆,本身的味道偏重,而想要彻底祛除香孤的异味,并且让它吸收肉的汁水,那是需要非常精细的火候掌控。 一口肉下去,瘦肉不柴,肥肉不腻,而肥肉的油又渗透到瘦肉里面,两两结合,只觉得越嚼越香。 韩玉是个会吃的人,连忙要了米饭,夹了肉,香孤,又用小勺子弄了点汤汁浇在上面,这一口扒拉,又塞进去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。 乖乖! 世上最幸福的,莫过于此了! …… “咱还真一家子一起去啊!” 李玉娟哭笑不得,今天去地里看了看,瓜果已经开始装车了,同时,为了跟随潮流,也已经开始网上卖货了,虽然销量并不是很好,但他们也不在意,毕竟本身线下的销售渠道很好。 陇市这边的日照时间很长,昼夜温差又挺大的,所以瓜果味道好,甜。 西瓜,葡萄,甜瓜等等都比南方的好,而冯唐本来就是苏城人,在苏城有自己的销售渠道,效益好了,一年能落五十万左右。 “去,怎么不去,礼金都准备好了!” 李老汉晃了晃手中的红票子。 李玉娟心头一惊,四张? 什么时候家里这边吃席价格这么高了,不过一想到七口人一起上,四百块钱倒也能理解。 只是…… 有四百元,都能去集市小酒楼搓一顿了。 但毕竟是老爹,她也不好说什么。 见老爹和哥哥等着,她这边也招呼了一声刚刚洗完手的冯唐。 一行人朝着德娃家走去。 “老李,去吃席啊!” “对啊,你们也去啊!” “是啊,这不是等我家儿子,刚回来一起去!” “哈哈,一样一样!” 这一路上,大都是同村的人,见面打个招呼。 只是…… 这招呼打的,全都是去吃席的,而且那些人家也是一家子出动去吃席,一个个面带笑容,好似过年逛庙会的模样,直把李玉娟看的一头雾水,和冯唐对视一眼,心道,这是什么情况? “爸,这什么情况啊!” “哦,我没给你说嘛?咱们村儿的席可好吃了,不少外村的为了吃席,都是带着高礼金过来的,我给你们说,一会儿吃席的时候,千万别和年轻人坐在一起,最好和老弱病残坐在一起!” “还有,吃席的时候不要玩手机,不然你一低头一抬头,可能桌子上面的东西就没了!” 李老汉给自己第一次吃席的女儿女婿讲述起了经验,那表情,还特别的认真。 冯唐和李玉娟对视一眼,顿时哭笑不得。 好吃? 能有多好吃! 几人聊着,终于到德娃家了,李玉娟看到这庞大的人流量,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。 就算是冯唐也是忍不住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