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39 章(2 / 3)

什么也不再去想。她抓紧被子,指甲几乎要刺进被芯里。

明明什么都不愿去想,却又止不住想起谢扶光。她按住胸口。

理智告诉她,如今她最应该做的,就是杀了谢扶光。他对她做的那些事,死不足惜。

然而一想到要杀他,转瞬,她面前就浮现出,他与她在桃花源的那些日子。

绚丽朝霞里,他们手牵手看日出。

灿灿日光里,他们一同采摘打猎钓鱼。

熠熠月光里,他们对酌而饮,微醺而饭。

绵绵阴雨天,他们坐在火炉前,喝热茶,赏花雨。

随之,沈秀又不禁想起他对她的好。

他在烟火气里,给她烧饭。

他温柔地给她洗脚。她来葵水时,他无微不至照顾她。他在灯盏下,生疏笨拙,单手给她缝制月事带……

越是想,痛苦越加剧。

她应该剥离自己对谢扶光的感情,应该要讨厌他,要恨他。可是要剥离对一个人的感情何其难。

就像她不能一下子说喜欢就喜欢上了一样,也不能一下子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。纵然他是那样可恶。

身体仿佛要被这矛盾纠结的感情撕裂两半,自我防护般,沈秀蜷缩起身体。

月明星稀,长夜难眠。

破晓时分,杨氏摸摸旁侧的沈秀。指尖触感真实,并非虚无的幻像,杨氏心下稍安。

“秀秀,醒得这般早?()”

睡好了。?()_[(()”沈秀在被窝里翻了个身。其实这一夜,她并未怎么睡着。

稀明晨光里,杨氏含泪而言:“秀秀,往后莫要再做傻事,咱以后都好好儿的。”

“好。”

过了会儿,杨氏想起来什么,她迟疑道:“秀秀,娘问你件事。这两月,你与谢公子可有了肌肤之亲?”

“有了。”

闻此言,杨氏心里一咯噔。已与谢扶光已有了肌肤之亲?

“都有肌肤之亲了?那你与他如今是个什么状况,你可中意他?以后可要嫁给他?”

“别问了。”

“可是秀秀,你与他有了肌肤之亲,若不嫁给他,以后可怎么办?”

“我和他有了肌肤之亲,就不能嫁别人了?”

“女子失了贞洁,那如何还能嫁给别人?”

“我并不想嫁给别人。”

“那你是想嫁给他?你中意他?”

静默半晌,沈秀道:“不。”

“可你都————”

沈秀抬手,让她别再说了。

杨氏以手扶膺坐长叹。

“昨日那绿衣男子是谁?”沈秀倏而问。

杨氏告诉沈秀,那人是魏朝清。得知魏朝清的身份,以及自己与魏朝清的渊源,沈秀讶然。她这平头小百姓,竟与这样的大人物关系甚好。

不过她并未多关注他,脑子一有空位子,便闪现出谢扶光的身影。一想起他,她的心又闷疼起来。

左右睡不着,天也亮了,不如练功去。沈秀打开门。将将打开门,便见门口坐了几人。这些人是沈有财,魏朝清,还有一位她不认识的小少年。

小少年丰神如玉,容颜俊秀,一双眸子犹如熠熠寒星,清正明澈。容貌与魏朝清有几分相似。沈秀猜测,这位小少年,大抵便是方才杨氏所说的,魏朝清的小外甥。

“姐姐!”小少年穿越晨雾,向她扑来,一把抱住她。

沈秀:“长生?”

魏长生瞳仁骤亮,“姐姐,你记得我?!”

舅舅说姐姐又失忆了,连舅舅都不记得了,莫非她记得他?别人都记不起来,却记得他?他十分受宠若惊。

“不记得,我猜的,你是

() 长生?”

听她说她并不记得他,他面上的欢喜敛去了几分,“是的,姐姐,我是长生,你再好好看看我,说不定马上就记起来了。”

她仔细端详他,摇摇头,“抱歉。”

他倒也没说什么,只哽咽起来,“姐姐,你还活着,太好了,太好了。”

小小少年郎,哭得像个两三岁的孩童。

沈秀拍拍他肩膀,“别哭了。”

旁侧,魏朝清道:“长生,你已大了,不能再像从前那般没分寸。男女授受不亲,须注意分寸。”

魏长生身体一僵。他松开沈秀。魏朝清含笑道:“秀秀,饿了没?先去吃早饭?”

八珍粥,霉豆腐,鱼笋夹子,羊肉水晶汤包,煎烂拖齑鹅,撺鸡软脱汤,一桌子早食,全是沈秀早上爱吃的菜。

这么大一桌菜,全是魏朝清做的。他是多早就起来烧饭了?沈秀抱拳致谢,“多谢您。”

“莫要这般生疏客气。”魏朝清让她不要对他用敬称,还似从前那般即可。言罢给她夹了一块鱼笋夹子。

金灿油润的鱼笋夹子,笋汁,鱼肉,与丰润的油脂融合至一处,晃晃悠悠在清薄的面糊皮子里打转。一口咬下去,鲜润爆汁,香气瞬间游走五脏六腑。

沈秀怔然。她没想到世间竟有如此美味的鱼笋夹子。鱼笋夹子还能炸得这么好吃。

魏朝清的厨艺,要比谢扶光好太多。谢扶光的厨艺也算好的,但与魏朝清相比,那就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