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61章 恶魔杨晓婉(1 / 2)

重生之再铸青春
杨晓婉是叶枫觉得挺有意思的女人。
如果说杨晓婉只有十八岁,那叶枫肯定觉得杨晓婉是一个比较任性的富家千金,也只有富家千金才会碰到冯征这个拔掉无情的家伙会头铁。
然后硬着头皮上。
但杨晓婉不是十八岁。
虽然没有问过,但是杨晓婉的年龄肯定三十往上走了,而且只要不涉及冯征,叶枫发现她的思路很清晰,说话逻辑也很强。
后来叶枫才知道,原来杨晓婉并不简单。
美国出生,以优异的成绩拿下了公共和私营企业管理学硕士学位,成功从耶鲁大学商学院毕业,然后就开启了开挂式的职业生涯。
第一站,波士顿咨询公司。
以出色的沟通力、专业能力、敏锐的战略眼光,逐渐打动了同事以及上司,她成为了波士顿咨询最优秀的员工之一。
接着从波士顿咨询公司辞职之后,先后供职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和瑞士ABB公司,最终在2002年的时候成为百事公司的首席执行官。
在她任职期间。
百事的市值从原来的不到可口可乐的一半,节节攀升,累计上涨80%,年收入增长81%至428亿美元,很华丽的数据。
一直到去年。
杨晓婉自认攒够了下半辈子用的钱,开始提前退休,从百事辞职,回到东州,之所以回到东州,那是因为杨晓婉的妈妈是东州人,早年北大毕业出国留学,留在了米国。
现在杨晓婉妈妈去世了,外婆和外公还在世,杨晓婉便想着回来代替过世的母亲陪伴外公外婆走完下半生。
这也是杨晓婉出现在澜山俱乐部里面的主要原因。
本来叶枫是不知道这一切的,是从王馨嘴里得知的,王馨之前对冯征有好感,追求过冯征,这不是秘密,叶枫也不打算瞒着王馨。
原因很简单。
感情这东西,当断者断,拖着反而不好。
然后王馨听到杨晓婉的名字之后,便惊讶的跟叶枫对了一些杨晓婉的外貌特征,本身王馨之前也是在硅谷YAHOO这样的大公司上班,对于百事这样的世界500强肯定是关注的,尤其是杨晓婉还是和她一样的华裔女性,她自然更会关注。
虽然不认识,但是对杨晓婉有所耳闻。
从某种程度上来讲,杨晓婉在海外的职业履历甚至要比王馨当时要更加华丽一点,原因很简单,因为王馨当初在YAHOO的职位属于中高层高管,并没有到管理层,她是被叶枫邀请回国之后才开始爆发的,而杨晓婉是实打实的世界五百强企业管理层。
在见到追求冯征的女人是杨晓婉之后,王馨也释然了,紧接着觉得有趣,对叶枫说道:“如果杨晓婉成功拿下冯征的话,跟我说一声。”
……
所以在这个一个星期之内,叶枫第一次让冯征没有跟着自己,而是完全把他留给了杨晓婉,也是有目的的,那就是他想拉着杨晓婉上船。
虽然说认识杨晓婉的时间晚了一天,但是也不妨碍叶枫的人才储备计划。
至于冯征。
就只能暂时委屈他出卖一下色相了。
不过冯征也是真难受,杨晓婉从离开的第一天起,那辆保时捷帕拉梅拉就没有开走,留给了冯征,然后从第二天早上七点开始打冯征电话,让冯征把车开到她家楼下等着。
一直到早上八点半,杨晓婉才会姗姗来迟的下楼。
用她的话来说,女性出门前是必须要化妆的,而男人作为绅士,是一定要耐心等待女性化妆的,可以早,不能晚,不然没有仪式感。
接着便让冯征开车带她去吃南方的浇头面。
吃完面就逛街。
冯征自然是成了免费的劳力,而且还是特意去的南京德基购物广场,杨晓婉第一件购物不是给自己买的,而是给冯征买的。
西装。
第二件给冯征买的墨镜。
之所以第一件买西装,第二件买墨镜,那是杨晓婉喜欢西装暴徒,而冯征肩宽体阔,觉得冯征这样打扮就很符合她心里西装暴徒的形象。
穿着西装,戴着墨镜,跟在她后面,左右手提着大大小小的包包,怎么看,怎么有仪式感。
冯征当然是不愿意的。
不过杨晓婉也有办法,也不跟冯征对话,只要冯征不愿意,杨晓婉就立马打电话给叶枫,开着免提让叶枫来跟冯征做思想工作。
借力打力的手法用的可以说是相当熟练。
等他们从南京回到东州的时候,天已经大黑,冯征虽然没说话,但看向杨晓婉的眼神,已经是非常想要刀了她了。
第二天。
依旧是打电话给冯征,让他七点到自己家楼下。
不过这一次,冯征并没有那么早到,而是打算等到快8点半的时候,再过去,结果刚过7点没多久,他没接到杨晓婉的电话,接到了叶枫的电话。
叶枫当时还在睡觉,迷迷糊糊的就听到杨晓婉打电话来告状,说在自己家楼下等了半天没能等到冯征,一来是困,二来是知道了杨晓婉是一个牛逼人物,叶枫哪能不臭骂冯征一顿?
冯征接了电话,